金管會監管我國銀行金融秩序,然後咧?
今天併案審查洗錢防治法修正草案,大家關注的焦點仍在兆豐銀洗錢爭議。大家知道嗎,台灣也是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成員,這次的兆豐案,可能變成好笑的國際案例。
國家的金融監管機制形同一張大破網
兆豐銀行涉及海外洗錢案不是在今年遭到美國紐約州金融署鉅額裁罰後才爆發的事。金管會早在102年就知道兆豐銀行巴拿馬分行,在2010年因未能符合當地之洗錢防制規定,被當地監理機關裁罰美金2萬元。
當時的金管會未能積極處理,導致疑似洗錢行為一再擴大。實在很難不聯想,這過程是否有更多人牽涉其中,如果連政府的監管機關都互相包庇,任人上下其手,那要金管會做啥?!
不論對於兆豐涉及洗錢案的查究及日後的銀行金融監管機制,目前有關監管單位的課責仍然模糊,我期待未來不論在洗錢防制法或是刑法上都應該有更清楚的規範。